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深圳市高中统考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到所在学校集中办理报到手续。 2021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各学校必须开放机房,方便考生报名。
2、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深圳户籍往届学生和在外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须通过互联网向市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户籍所在地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 在线检查注册情况。
3.学校和报名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 对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报名点)须严格审核报名材料。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在录取学校注册的,将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成绩呈现。
1、本市中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合卷)、历史道教(合卷)、体育。
2.考试时间:
(一)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13日至30日。
(二)英语听说考试将于5月15日至16日举行。
(3) 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历史、道教
(综合试卷)考试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
具体安排如下:
中考成绩以单科原始成绩、单科成绩、原始总成绩的形式同时呈现。 3. 结果展示
语文、理化(合卷)、史道(合卷)试卷满分均为120分,数学、英语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其中物理、历史满分70分,化学、伦理学、法治满分50分,英语听说考试占英语科目总分的25%(100分)分),即25分。 体育考试满分是100分。
单科成绩根据单科原成绩、年级设置及各年级所占比例确定。
它们是:A+ (5%)、A (20%)、B+ (25%)、B (25%)、C+ (20%)、C (5%)。 如有特殊情况,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数5%的,满分全部为A+,后续成绩比例相应减少。 划定其他等级时也会出现相同的点,依此类推。
原总分按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合卷)、历史、道学(合卷)五科原分与体育科原分的50%相加计算。 满分610.分。 原始总分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
(二)英语听说考试继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考点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选定,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批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中考考点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考点软硬件建设,调试设备,采取有效措施。中心》(深招生办[2021]14号),加强考试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试管理,确保听力、口语考试顺利进行。
(三)生物与地理(合卷)学术能力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长80分钟,满分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 本次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成绩,但要求考生参加。 没有生物和地理学(合卷)成绩的学生不能提交入学。 生物与地理(合卷)学术水平考试定于初二年级末举行。 缺考的考生可以在初三期末申请补考。
(四)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不计入中考总成绩。 考核结果记录在《考生档案表》中,供高中学校参考。
(五)进一步提高中考命题和评分质量,加强命题人员培训和人员数据库建设,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深圳市高中统考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命题和评分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命题和评分工作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采用统一命题方式,全面实行“网上评分”。 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强化总体观念,合理配置师资队伍,按照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要求,精心选拔参加中考命题和阅卷工作的教师。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范围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 初中毕业生考入省内(含城际)中等职业学校和全省五年制高职课程的招收依据是广东省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试试点,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的高职课程。 相关工作规定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二)目标生源招生计划依据《深圳市202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拨初中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指标生源分配方案》),详情见附录1)。 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并制定下达。 生源名额的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生源名额分配方案》执行。
(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4. 志愿者申请表
我们将继续实行考前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在5月25日至31日。 考生本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填写申请表,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填写申请表。 考生的意愿是入学的重要依据。 报名表填写截止时间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信息。 自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学或抄录。
5. 入场
(一)招生组织
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招考办公室实施。 部属、省辖(含城际)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我们将继续实施远程“网上招生”。
(二)录取批次
提前批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深圳艺术学校、深圳体育学校。
第一批:普通高中; 国家中等职业示范学校、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试点专业(每所学校限设一个专业)。
第二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第一批录取专业)。
第三批:省内(含市际)中等职业学校。
已被上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学校的录取。
(三)招生方式
1、录取主要依据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结果。 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根据考生报考顺序、各学校招生计划、中考六科原总成绩、考生单科成绩及综合表现评价成绩确定。 备案原则为“分数优先,按先后顺序”,具体操作规则按照市招考部门制定。 中考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同分比较原则”优先录取。 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地理学(合卷)成绩高者优先;
(2)综合绩效评价高者优先考虑;
(3)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
被省级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成绩评价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 报考省级公立高中的考生必须选修五门文化科目(即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历史、道教)。 法)单科成绩必须达到C+以上(含C+),体育单科成绩必须达到C以上(含C)。
2、招生学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或限制的,须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简介》中明确列出并向社会公布。
3、参加中考但未被所填并符合录取资格的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并参加在第二次入场时。
4、对于二次录取后未完成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市教育局将在标注录取后统一安排补录取。 已被私立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到学校报到。 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各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合理确定补充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 ,补充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复试考生为当年参加本市中考但未被录取且达到复试控制线的考生。 符合我市录取资格的考生,同等情况下,将优先考虑重新录取。
5、对第二次招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各自办学情况,通过报名录取的方式,重新录取当年参加本市中考未果的考生。 学校将按规定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名单报市招考部门备案。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文件精神,努力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 各地区、各学校要加大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加全面地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学生发现职业的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的特色和魅力。 支持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流动,鼓励和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教育。 推动普通职业招生比例科学合理,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打通职业教育“中职升本科”增长通道,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四)符合民政部、教育部、总政部颁布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优待教育待遇暂行办法》和《优待对象及其子女优待教育待遇暂行办法》的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措施实施细则》规定,对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录取加分。
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消防救援队职业保障措施(试行)》中所列的消防救援队员子女,给予按有关规定适当加分录取。 。
根据《广东省侨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条例》精神,我市侨居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将给予适当加分。
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关怀政策。
军人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粤教机函[2020]11号)符合条件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子女,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五)目标学生与相应高中学校的普通学生同批次注册深圳中考英语,具体招生程序按照《指标生分配方案》(附件1)执行。
(六)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有关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允许部分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自主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 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均可申请参与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试点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并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自主招生章程必须明确招生计划和报名条件,明确报名、考核、录取的方式和时间安排,并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公平、公开、透明、顺利。
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30%。 具体名额将在各学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公布。 自主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并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 候选人户籍没有限制。 候选人仅限于一所独立招生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须于5月11日前报市招考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但不再填写中考报名表,不得退学、转学。
各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将自动转为普通学生招生计划划线录取。
(八)完善考生电子档案。 据广东省教育考试局相关文件显示,全省招生工作“采用统一计算机平台进行招生,实现统筹管理、数据集中、实时监控”。 所有报名、申请、成绩、录取信息均输入省、市学校。 招聘电脑管理系统。 考生毕业学校必须按照本市招考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并保证报送的考生信息可靠、准确。 市招考办公室通过互联网分批、分段向招生学校报送档案。 招生学校网上审核考生电子档案后直接录取学生。 招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招生。 无故超过期限并影响下一批录取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录取名单由市招考办公室印制并审核。 全市高中(含民办高中)必须在开学后两周内根据网上录取名单对注册学生进行核实,并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市招考办公室审核的新生录取名册,是学校批准新生入学资格的依据。 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学校确认并经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批准的新生入学名册,于9月底前申请学生注册。 。
(九)有关部门、学校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定深圳中考英语,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抵制不正之风,确保中考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严禁学校超计划、超范围招生。 严禁未经市招生部门批准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擅自接受考生录取,坚决杜绝违规招生。 任何违反入场规则的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造成的后果由学校校长(或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未经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部门不予承认其学籍,高中毕业时不予颁发毕业证书,不予注册作为就读学校的学生参加高考。 高考报名时,市招生部门凭学籍管理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确认高考报名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 全市成立了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中考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考办公室。
(二)严格保密。 高中试卷的安全和保密是重中之重。 根据教育部、国家安全局制定的《教育国家秘密范围规定》,《国家教育考试省(区、市)级统一考试试题(含分题)及参考答案》在考试开始前属于国家机密。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中心(学校)必须遵守相关保密要求深圳中考英语,确保中考保密工作。
(三)团考工作继续实行各区负责制(市属学校按辖区划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安排,加强对本区中考保密、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深圳中考英语,加强对本区中考保密、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管理。事务、考点(含本地区的市直学校考点,下同)。 督导并有效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四)考试中心实行分级管理和考官负责制。 全市中考考点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集中和分散的原则协调安排。 本市统一考试要求,各区负责选址和管理(市立学校按辖区划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考点(学校)应当成立考点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中考考点建设的通知》(深招生办[2021]14号),切实加强考点软硬件建设,实现电子监控和“网上检查”,强化监督,提高检查管理水平。
(五)注重考试方式和纪律。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考试作风纪律负责人,对本区考试作风纪律全面负责。 各区要成立考风纪检组,对考点进行巡查,坚决维护考试纪律。 要做好考试人员选拔和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考试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考试技能,严格执行考试人员回避制度,防止违纪舞弊行为发生。 对存在严重违规或者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理念,加强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完善评价方式。 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擅自删除非考试教学内容、编印中考复习材料、组织各类职称模拟考试; 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复习,并让其提前离校;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考生填写申请表和参加高中生自主招生; 不得以任何方式根据学术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各区、各学校要关注考生心理健康,妥善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交通等事宜,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 初中学校应当为非本市户籍、需要回居住地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
(七)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管理、严格招生纪律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十不准”纪律,持续推进“阳光招生”,提高招生规模宣传,切实加强中学生招生工作。 对工作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各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是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行高中录取结果备案制度,将录取结果刻录成光盘,转送市教委、基础教育部门备案。
(八)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关于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物价函[2001]213号)精神执行。 严格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制止各类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乱收费行为。 根据《关于对高考特困考生减免高中入学考试费用的通知》(深教[2011]577号),2021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中特困考生可免交中考考试费。
(九)市招考办公室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附件:1.深圳市202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给初中试点实施方案
二、深圳市2021年中考主要工作安排
深圳市教育局
2021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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