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外教一对一 公开招聘!部分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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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丹阳市教育局瞄准农村
关于公开招聘定向师范生教师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教师定向培训的通知》(苏师[2016]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现面向丹阳市招聘定向培养农村师范生教师51名。
具体职位信息
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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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教育局瞄准农村
关于公开招聘定向师范生教师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师〔2016〕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为丹阳市定向培养的农村师范生招聘教师51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候选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至2006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五)具备担任职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学历要求、专业等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丹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农村定向师范生教师岗位名单》(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清单》)。
(八)招聘对象为丹阳市培养乡村教师的师范学校毕业生2024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
①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属或者其他必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到任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规定需要回避的岗位。
②其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丹阳市教育局组织举办,委托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统一实施,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将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9:00-15:00;
报名地点:丹阳市教育局6楼6008会议室。
(二)报名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应聘人员所持有效证件、证件相一致。
丹阳市教育局将依据本公告所列资格条件及《岗位清单》对报名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发给考试通知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全国教师资格笔试成绩、与丹阳市教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以及该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截止后,各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考试比例,将在考试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 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将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将于7月13日(星期六)上午在丹阳市马相伯小学举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面试时镇江外教一对一,应聘人员须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1. 面试要求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及综合素质等。面试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面试结果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分数,分数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2. 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以招聘考试成绩占40%、培训机构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30%计算(每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最低及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面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于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公告。
四、体格检查及调查
考试合格者,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行体检考察。体检由考试中心按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工作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
5. 开放职业选择
体检合格后,若同一岗位有两家及以上招聘单位,应聘者应根据所报考岗位及个人意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招聘单位。应聘者必须参加岗位选拔,不得替代。岗位选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岗位选拔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程序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考试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招聘手续。
拟聘人员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2024年8月3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县管校聘”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丹阳市教育局调配安排;试用期按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按省有关规定及定向聘用协议执行。
七、纪律监察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及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专门培训机构等考试出题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参考资料、网帖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镇江外教一对一,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存在违纪、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86569166(丹阳市教育局人事科)。监督举报电话:-86524609(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丹阳市教育局
2024 年 7 月 1 日
02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4级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做好本职工作,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条例》(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职位信息
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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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4级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上岗,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8岁以上,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0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一些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包括但确实有高校开设且急需的专业。
申请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资格和相应学位。技工学校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凭学士学位申请相应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且仍在待业中。同期海外毕业生是指在外教机构学习并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找到工作,档案仍存于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以及同期在国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参加2024届毕业生岗位。
6.取得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求职,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注册
1.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在线上传照片、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名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1、报名及照片上传:7月2日9:00—7月14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2日9:00至7月15日16:00;
3、答辩时间:7月2日至7月16日,9:00—16:00;
2. 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在线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部门(单位)资格初审(节假日顺延)。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经初审合格即为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线确认报名资格和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3. 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需参加笔试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打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致电:。
(四)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2寸(35×45 mm)正面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学院工作人员将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其申请将被取消。
2、本次招聘A1-A14岗位不设配比,B15-B17岗位配比为1:5,达不到配比将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镇江外教一对一,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
3.报考人员只能从岗位列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更换符合资格要求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所用身份证必须与考场所用身份证相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
①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属关系的,不得担任任职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回避的职务;
③新的《江苏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规定》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4年8月31日前在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任的、三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新录用公务员,五年服务期尚未届满,或已离开工作单位(岗位),且不允许辞退的(含协议中有明确规定的人员);
⑤其他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不得考取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办法
1、A1-A14岗位的考试方式为:心理测试与考核。
心理测试:主要通过在线答题方式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心理健康素质,此项为考核项目,不计入总分。
考核:按照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综合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将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二)B15岗位考试方式为:心理测试、笔试、试讲、面试。B16、B17岗位考试方式为:心理测试、试讲、面试;若某岗位报考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超过1:30镇江外教一对一 公开招聘!部分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则安排该岗位笔试。
1.心理测试
主要通过在线答题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及素质,此项为考核项目,不计入总分。
2. 笔试
(1)笔试将考核招聘岗位实际工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技能,不规定教学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未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为封闭式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交卷或提前离开考场。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试讲人选,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不足1:5的,按实际聘用人数确定试讲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将笔试成绩并列的候选人纳入试讲人选名单。试讲人选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 试讲
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管理能力、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等,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
在笔试和试讲均通过的考生中,按照笔试和试讲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考生笔试和试讲总成绩并列,则将并列人选纳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4.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面试结果将当场通知应聘者。
5.申请人的总成绩将按百分比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应聘职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一(含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应聘职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二(不含笔试):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则试讲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各项目成绩相同,则以试讲和附加测试成绩确定排名。
3.资格审查
试讲或面试前,学院工作人员将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试讲或面试。审核时须查验申请者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1.身份证;
2、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认证;
3.国内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
4.职称证明(按岗位清单要求提供);
5、申请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或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证明)(A12栏提供)。
6.申请人研究方向、主要论文及专著清单(注明期刊名称、年份、期号及起止页码)等能体现申请人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提供材料者,视为无相关科研成果。如有弄虚作假(与申请表所填信息不符)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4. 体格检查和调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考生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拟招录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品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后,应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招聘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同一单位或部门的资格。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满足条件、应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应聘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予补录。录用批准或备案后,不再补录。
五、宣传招募
对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院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岗位、等级;未按时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镇江外教一对一,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用人单位任职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人员,经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未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2.有工作岗位,但未能在学院规定时限内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转用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人员;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我院公告要求的日期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6.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业和林业职业和技术学院的人事部门负责回答有关此招聘政策的询问。
咨询热线:-87289609
vii
江苏农业和林业职业和技术学院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将对这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处分监督。
监督电话号码:-872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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