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会同教务处、规章办、人事处、学生处、后勤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省、专业制定学校生源计划。 经学校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计划应当储备和使用。 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 主要用于平衡本科生分批志愿并行备案的全国各地在线学生人数。 也用于录取入档后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送(送)至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总办,并公示通过标准化渠道向公众公开。
第四章考试与考核
第十四条 学校组织省外艺术专业考试,颁发专业资格证书。 符合我校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湖南省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为准。
第五章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五条英语、韩语口语英语英语专业考生。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通过口语英语,英语英语成绩在120分以上; 专业要求徒手画。 如果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标准。
第十六条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非英语语言考生录取后,公共外语教学将以英语进行。
第十七条 申请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服饰设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化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等专业的申请人,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志愿填报结构确定学校填报比例:平行填报比例不高于1:1.05,其他填报结构比例不高于1: 1.2.
第十九条 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或上级招生办公室加减备案积分政策。 排队时以考生的备案分数作为基准分数,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分数排序。
第二十条 录取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如果所有申请者均不能满足所有申请条件,但需要进行专业调整,可以转入相近专业。 如果他们不遵守调整,他们将被撤回。 如高考总分相同,则按单科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录取。 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细则,考生所选择的科目必须符合专业要求我校公布的选拔科目。 否则按退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报名人数不足的,将征集志愿,由我校根据公布的名额计划择优录取。 如果招募的志愿者仍然不够,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其他学生资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
第二十二条 文体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 体育专业包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二)2020年我校组织贵州、江西、江苏三省艺术类专业考试。 上述省份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且成绩合格专门学英语的全日制学校,专业成绩以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外省市(区)考生以当地教育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统考成绩为准。
(三)录取规则:
(一)招生承认统一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文化和专业统一考试综合成绩排序,降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30%+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70%);
(二)录取承认校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在校考专业的及格成绩,依次录取。 专业成绩相同的学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文科类考生只接受文科类考生。 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如江西、甘肃、江苏、河北、贵州等省份不分学科)。 详见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四)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招生:省外体育教育考生按专业成绩录取(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同的,女生先录取,后录取)文化综合成绩+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湖南省按文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分数顺序录取。 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和身体条件的要求,除特殊规定的专业外专门学英语的全日制学校,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用人单位就业需求,为顺利就业,以下专业有以下申请建议:
(一)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身体缺陷。 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二)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要求仪表端庄,身体比例协调,无身体缺陷。 男生身高1.68米以上专门学英语的全日制学校,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残疾。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综合审核。 复试不合格者,视情况分别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任何人被发现作假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招生人员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选派符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的人员不得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八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 招生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招生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专门学英语的全日制学校,在招生期间必须注意保密和安全湖南工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招生工作内部信息。
第九章学生管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湖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 学习期间,学生完成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南工学院毕业证书。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湖南工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一年内可以按照学校相关制度申请转专业;
第三十二条 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湖南工业大学2020年度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学生入学前可在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
第三十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10章杂项
第三十五条 招生计划以学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湖南省教育厅.
第三十六条其他事项按照学生所在地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工学院
2020 年 5 月
本文由佚名发布,不代表阿卡索英语培训 - 英语一对一线上外教培训!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fudao/7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