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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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选送青年律师(助理),2004年2月底前与律师一起
请各律师事务所或申请上述项目学习的人员在2004年2月26日前向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寄回执预报,回执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地址、电话、报名者姓名、学历学位情况和意向等,以便根据人数做好组织工作。2004年1月30日下午在汉中路8号604室有介绍会,1时半集中介绍有关公派或自费留学政策、司法局的有关文件;2时请司法局公派留学回国律师介绍相关学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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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人才收紧。 专家推荐“法学+外语”双学位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全国几十所高校师生,以及实务界代表约600多人线上线下围绕培养涉外律师人才,助推涉外法制建设参加讨论。“大家一起来探讨涉外律师培养和法律英语学科建设,以及专业建设的有效途径,众人拾柴火焰高,对推动涉外法治人才、法律英语人才培养会产生很好的效果。...